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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ums 发表于 2008-8-26 12:06

一宗可以颠覆企业生命的离职事件

小美是一家制造业主管人事,这两天,他的公司经历了一场大考验,起源其实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离职事件,可是就是这样一件简单的事件却翻出了企业不少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地方,而把所有的问题点归结起来,足以让这家企业关门!事情起源如下:
   本月18日小美的公司开始恢复年后生产,很多员工都介绍亲朋好友做公司的新员工,员工小互就是这一部分人之一,他带的是他的内人。年前因为有一部分人要离职,空着的岗位比较轻松一些的在职员工都想介绍自己的家人进来,小胡年前就盯好了其中的一个 岗位,因为当时的那个人说他要走,小胡就跟部门经理说年后安排他内人在这个岗位上,当时部门经理说到时候如果可以尽量安排,当然也没有明确表态安排还是不安排。就这样,年后小胡的太太过来了,可是本来该岗位原先说不干了的那个员工又不走了,这种情况下当然还是原岗位人员上班,所以部门经理就跟他太太说安排她到另外一个岗位,结果他就不干了,说当时既然答应这样做为何现在又变卦?部门经理和厂长解释了多少次都没用。到了下午,他就跑到办公室闹着要走,然后叫厂长把300压金给他(该公司为保证年后正常生产所需的充足人员,对员工采取每人压300元工资的,属拖欠员工工资行为,违法),因为管财务的人不在,厂长就说暂时没钱给,叫他等财务的人回来后再拿,另外叫他按正常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他一听没钱又活了,说不管,要马上给钱(当时他行李已经整理好要走人了),厂长说必须得等财务人员回来才行,于是他便威胁厂长,说你不给我马上打电话到劳动局去告你们,你们一年多没有给我交综合保险,过了两分钟见厂长没有要给的意思,他马上就打电话到了劳动局,说公司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没有给员工交纳综合保险,加班没有加班费(该公司一线员工每个月只有1日固定休息,其他时间全部上班,无加班费,工资计件)。这电话不打则已,一打足以让整个公司震荡,因为他所说的全部都是事实,更让老板担忧的是劳动局的人答应该员工第二天早上9点过来查办此事。于是,当天晚上老板召开行政紧急会议,商量应对此事,该员工的部门经理负责做他的思想工作,人事和厂长及其他行政人员加班把一年的工资假帐和考勤表做出来以备第二天劳动局检查。

    19日早上,劳动局的人没有来,小胡又打了电话过去,他们说有事暂时不能过来,公司的人员松了一口气,这回大家都想怎样做通该员工的思想工作,因为怎么说他态度都很硬,就是要走也要给你企业抹黑一脸才罢休的那种。没办法,小美想到昨天该员工说辞职后要到附近的一家同行企业去,因为他舅舅在里面做主管,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个作为突破口呢?于是小美找了该员工的亲戚问要其舅舅的电话号码(当然不能问其本人),然后打电话过去就他舅舅劝劝他,还好他的舅舅比较同情理,也不想他把这事情闹大,就劝他了。还好他听了他舅舅的话,决定私了,他要求把他上班14个月的加班工资全部计算给他,另外把综合保险给他补交,后来经过多番协商之后,给了他3000块钱解决了这件事。
    很简单的一件离职事件,但暴露了企业不少违法的地方。该企业目前有将近400名员工,都是外来人员,但交纳综合保险的不到20%的人,小胡就是在这20%以外,补交这一部分人过去的保险(有些员工工龄甚至10年都未有交纳)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除此之外,加班费更是一笔巨额开支,因为该公司至95年成立以来就一直是每个月员工只能1日休息的工作时间,而且没有加班费,追加起来企业将不堪重负。另外,该公司为逃避工龄问题,员工请假回家则叫他们改写辞职书,请假回来后按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另外,目前该公司的最低工资标准仍以上海市旧的标准750执行。经过这件事情后,老板则令把所有过了试用期的员工综合保险都交上,把卡都发放到员工个人手里(以前一直都是老板娘保管)......
   很简单的事情吧?这样的现象你的企业有存在吗?

zhurry 发表于 2008-8-26 12:07

现在就是民不告 官不究, 毕竟现在是买方市场吗!!! 如果中国每个人都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类事情就少了, 不过那中国可能不会成世界工厂了。现在很多的企业都把生产基地转移到劳动力更便宜的地方 比如越南啊 什么的e!!!

jackdong 发表于 2008-8-26 12:08

存在

惘然 发表于 2008-8-26 12:09

很多企业都想违法以减少用工成本,其实到事发的是时候,成本不知要提高多少倍。

快乐崇拜 发表于 2008-8-26 12:10

真不明白你们那些经理们是干什么吃的,

魔法 发表于 2008-8-26 12:11

很常见的现象

涛声依旧 发表于 2008-8-26 12:12

这种在中国的企业太普遍了,我认为一方面是企业想减少人力成本,做了些违法的事,另一方面主管人事的也应该想些办法规避企业风险,这是老总用人事主管的目的之一啊

lucky_chu 发表于 2008-8-26 12:13

这件事处理简单了,如果按照正确的处理方式,这家企业麻烦大了。这个员工还是比较好说话的。

粽子 发表于 2008-8-26 12:14

这样的问题我们现在的公司也有,老板的说法是:如果中国的法制比较健全,法律的执行力度很大,企业都严格按法律要求的来做,那么大家的成本是一样的,竞争也是公平的,用最简单的保险来讲,如果别的企业不交,只有你的企业交,那么在成本上你就比别的企业要高,这样同样的招标报价,别人的报价就可能比较你,你的就会高就会失去销售机会

静思夜 发表于 2008-8-26 12:15

成本分为可控成本与不可控成本,个人认为:类似于保险类的成本属于不可控,该给的就给,成本可以在别的地方想办法解决,
像上文中出现的这家公司,他的采购,物料管理等其他的管理环节应该都是可以管控削减的,

hubbetter 发表于 2008-8-26 12:16

这种情况比较多,但需要保持一个平衡,适当提高员工待遇,一些必须给员工的还是要给的。

缘分 发表于 2008-8-26 12:17

私了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接下来这企业会麻烦大的,离职员工一闹就要掏钱

破碎记忆 发表于 2008-8-26 12:18

前车之鉴啊,这个公司以后若有员工离职的话,要找公司麻烦那就是一大堆

poomo 发表于 2008-8-26 12:19

希望政府能在这方面加大力度整改

MXC7188 发表于 2008-8-26 12:20

换个角度来讲,如果单位跟劳动管理部门关系好的话,企业也不会如此紧张
天下乌鸦一般黑,假如我们是老板,一样也会节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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