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认同你们是公司的主人
在创办德胜公司之前,聂圣哲经历十分丰富。他的经验告诉他,在中国管理企业,如果不能拨乱反正,不能正本清源,而对一些基本常识问题,你自己都无法自圆其说,那只能是自欺欺人。其结果就是:你制订的制度越完善,越细致,那对你自己的讽刺就越大。
聂圣哲毫不留情地撕去了中国企业管理温情脉脉的面纱。德胜公司在《员工守则》中明确指出:
公司始终不认为员工是企业的主人。
这可能是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境内的企业第一次旗帜鲜明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并公开将之写入规章制度之中。
长期以来,企业主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一个本来简单明了的问题,却成了一个尖锐但又令人迷惑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员工是企业的主人”这一提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被淡化了,但这一问题却始终没有从理论上得到解决。许多企业虽然从来不把员工当作企业的主人,但都是只做不说。聂圣哲最看不惯的就是,面对光着屁股的皇帝,人人都在夸赞子无虚有的新衣。
聂圣哲告诉我说,职工在国企里的地位从来都是模糊不清的。财政部的一位博士说,他翻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至今出台的所有文件和有关法律,根本就找不到“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一说。只有宪法里有工人在企业里具有主人翁地位的模糊提法。这一提法的目的,其实是要把社会主义企业的员工与资本主义企业员工区别开来,表明中国企业的工人是受全国人民委托来经营企业的,所以具有主人翁地位,但也绝不是主人,因为主人是全国人民。
在“职工是企业主人”这一问题上,德胜公司有着非常明确的定义:企业主和职工之间永远是一种雇用和被雇用的关系,是一种健康文明的劳资关系。
“如果不是这样,企业就应该放弃对职工的解聘权。”聂圣哲说,“在做战略工作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谈一些人类灵魂深处的东西,就是公司里职工的平等。我们的关系是合作者的关系;我们的经济关系就是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这不影响我们的和平相处。我作为一个企业领导者,对大家都很平等,给大家以尊重。人格上的平等并不排斥雇用和被雇用关系。雇用和被雇用关系也不排斥人格上的平等。这是一种平等关系,也是我们中国企业最容易搞错的地方。”
我也觉得,把这个问题讲清楚非常重要。员工就是员工,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企业的主人。一个人人都是主人的企业也不会长久地生存下去。这个问题就像汽车的方向盘,只能掌握在一个人的手中一样。如果人人都掌握方向盘,不仅无法选择前进的方向,就连自身最起码的安全也不保了。
“我们之间是一种劳资关系。你们通过努力工作,可得到更好的报酬,但我保留随时炒你鱿鱼的权利。报纸上宣传的那种大家像一家人的企业文化,那种像朋友一样的管理,是极其落后的。”
对聂圣哲的观点,清华大学的宋学宝先生完全赞成。他说,德胜公司“毫不含糊地指出了一个事实:员工就是雇工。雇佣者与被雇者之间既是一种相互选择的结果,又是一种相互制约的契约关系。”宋学宝说,“在这一点上,中国的许多企业不敢直面。尽管有些企业提出员工是企业的主人,但实际上却经不起检验。还有一些企业采取股权激励措施,最后却发现这样做更容易造成两者之间的对立。”他非常赞成德胜公司的领导者的明智之举——公开提出员工在德胜不可能发大财。“这对员工来说就是一种筛选。”宋学宝说,“过去有些企业提出要造多少个百万富翁,现在这样的企业仍然有,但往往难以持久。因为不切实际的期望越高,员工就越难以保持平和的心态,也难以将工作做好,企业也就难以健康发展,保持竞争优势。”
一个本来并不复杂但被弄复杂了的问题,便像被剥了皮后又一条一条撕去白色经络的桔子一样,终于渐渐地透明了。企业主和职工的关系是雇用和被雇用的关系,现在看来,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似乎已经可以接受对其进行讨论了,但在七八年前,没有超越意识形态障碍的胆量,是根本不可能把它作为制度写入规章之中去的。
摘自《德胜世界》 长江文艺出版社